本文目录一览:
- 〖壹〗、在长春如何办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 〖贰〗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与核销程序解读
- 〖叁〗、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办法
- 〖肆〗、重大危险源备案在哪里备案
在长春如何办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一般情况需提供: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以查看原件为标准。)一般情况需提供: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以查看原件为标准 。
准备材料:确保具备危化品 、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经营条件,且相关证照齐全。 提交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申请表。 提供安全评估(或重大危险源辨识)报告 。 填写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提交重大危险源相关图纸图片以及档案资料。 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律分析:在县安监局备案即可 ,由县安监局定期汇总上报。
在长春市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首次申请”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需提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与核销程序解读
〖壹〗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1 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重大危险源备案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确保具备危化品 、易燃易爆品生产、储存、经营条件,且相关证照齐全。 提交重大危险源备案(核销)申请表。
〖贰〗 、加强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需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登记、备案 、监测监控、应急预案编制、核销及安全管理工作 。
〖叁〗 、危险化学品单位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控体系 ,包括监测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等。根据风险等级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和器材。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需定期演练。需将重大危险源信息向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政府监管:政府相关部门会定期收集和汇总重大危险源信息进行监督。
〖肆〗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评估、登记建档、备案 、核销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但城镇燃气、用于国防科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
重大危险源管理暂行办法
〖壹〗、政府相关部门会定期收集和汇总重大危险源信息进行监督。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需定期上报重大危险源信息。核销申请需在30日内审查 。正确的管理做法: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应急设备 。更新档案等。
〖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是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11年7月22日审议通过 ,并于2011年8月5日以第40号令发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下是关于该规定的一些关键点:目的: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叁〗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对本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肆〗 、河南省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于2011年7月22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同年8月5日公布 。该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规定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重大危险源备案在哪里备案
民爆物品仓库构成重大危险源应向当地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具体说明如下:备案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当民爆物品仓库构成重大危险源时 ,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这些部门通常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等,具体部门名称可能因地区而异。
法律分析:在县安监局备案即可,由县安监局定期汇总上报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 、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备案需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及提交相关档案材料 ,重大危险源重新辨识、安全评估与分级后,需更新档案并重新备案。若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或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单位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核销 。备案与核销的具体流程、需提交的材料及参考资料 ,请在后台留言获取。
如需转产 、停产、搬迁或关闭的,需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备案规定:储存单位需向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储存剧毒化学品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 。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负责识别 、记录并上报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责任方。时间节点:工程开工前 ,即在正式开始施工活动之前,施工总承包单位需要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记录,并将相关清单提交备案。备案内容:经审核的《施工重大危险源记录清单》 。